释义 |
管辖权异议是不是包括在审限中 管辖权异议并不包括在审理期限中,管辖权异议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的,而提交答辩状时案件并未开始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管辖权异议是不是包括在审限中”问题进行的解答,管辖权异议并不包括在审理期限中,管辖权异议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的,而提交答辩状时案件并未开始审理。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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