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二)注册资本不实出资。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是资本的三原则,以确保企业维持充足资本。但实际中存在违背上述三原则虚假出资、不良出资、抽逃出资的情形。1、虚假出资。表面出资实际未出资,或在登记注册时其注册资金并未完全落实,后应补足的资金仍不到位,实际出资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额。2、不良出资。即是来源不正的资金充作注册资金或将他人资金充当自己的资金注册。3.抽逃资金。指公司设立时,依法已缴纳出资,当公司成立后,又将出资抽走。一旦公司亏损,抽选者更以破产为借口逃避债务。 (三)注册资本履行不力。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当股东未按规定到指定银行开户缴纳所认缴的出资或未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财产权转移手续而构成注册资本履行不力。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一是损害股东利益。注册资本是股东分红的物质基础,注册资本一经确定,如需增减,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二是不利对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只有出资人按约依法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真实可靠,才能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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