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再次结婚登记吗 |
释义 | 一、离婚可以再次结婚登记吗 离婚可以再次结婚登记。离婚再结婚登记需要的资料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民法典结婚登记条件 法律网提醒你,民法典结婚登记条件如下: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双方已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三、结婚登记怎么撤销 结婚登记只有符合法定可撤销条件的才能撤销,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结婚登记。可以撤销的情形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引用法条: [1]《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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