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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法院离婚怎么做
释义
    一、诉讼法院离婚怎么做
    诉讼法院离婚的做法如下: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二、离婚诉讼开庭后可以撤诉吗
    法律网提示您,离婚诉讼开庭后可以撤诉。起诉离婚后,原告若是反悔了,可以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的权利,但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以裁定的形式告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提起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提起诉讼离婚需要如下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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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2: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