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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央行二套房首付四成规定是什么?
释义
    多年处于基本持续上涨状态的房价虽然保持着居高不下的状态。但通过贷款还是有可能购买房产的,买房仍然是一般家庭的头等大事。我国为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鼓励居民购买正常居住用房产,特意调整了首付款的比例。央行二套房首付四成规定是什么?以下是规定和解读:
    一、具体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
    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二、相关解读
    回顾我国房地产走过的轨迹,伴随调控政策的变化,楼市经历了起伏跌宕、在冰与火的交互中,推动着城市化进程,带动着上下游行业的共生共赢,推动着大国经济在颠簸中前行。
    众所周知,房地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高、融资量大、产业链长、带动力强的特点,在拉动投资、扩大内需,促进全社会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不言自明。一方面,房地产业直接拉动全社会的投资。2013年房地产投资对GDP的贡献率达15%。另一方面,商品房销售是拉动社会消费的重要力量。
    除了商品房销售本身对居民消费的直接拉动外,房地产行业还通过对其他行业的辐射、带动效应,直接、间接影响到上下游大大小小130多个行业的生产经营,大到钢铁、水泥、玻璃、木材及非金属制品等行业,小到五金、灯具、窗帘等。
    据估算,房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中,通过拉动上下游的其他产业投资、居民消费等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大于房地产自身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可以说,房地产业在拉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拉动投资、消费的双重功能,是拉动内需最直接、最有效的市场。
    某著名经济学家在今年的两会上就坦言“没有房产来带动,经济拉力不够”,他呼吁“不要一谈到房地产就泡沫,最后要吃亏的。实际上今天仍然需要振兴房地产业”。全国政协委员、某集团董事局主席则认为房地产应成经济突围的火车头。当然,也不乏反对的意见,有专家呼吁不能把房地产当“救火工具”。
    面对楼市的疯狂,不同的人群表现出不同的情绪来,忧虑,恐慌,无助,愤怒,迷惘……甚至演绎出各种人间悲喜剧。房地产之马的桀骜不驯,使经济这架马车踉踉跄跄,无疑加剧了社会经济的风险和震荡性。也因此长时间受“泡沫论”浸淫,甚至因为流淌着“不道德血液”,而受到舆论的口诛笔伐。
    但房地产本身终究不过是一个行业,它承载了太多不应由它承载的东西。房地产本身出现的问题本应交给市场,应该按市场的规则、用市场的手段来调控。
    不幸的是,以限购、限贷为主要特色的行政式调控,忽松忽紧的税收政策,让市场迷迷糊糊,让人们的预期变得紊乱,让老百姓“老不信”!实际上到最后房地产调控自身也迷失了方向:是属意民生,欲使房价回归到百姓的购买力吗?“买涨不买跌”楼市铁律并没有带来百姓的欢呼。
    当房地产低迷沉默的时候,市井间不乏拍手称快、幸灾乐祸者,但是,市场的无情还往往还以的是一地鸡毛。是着眼于调控经济吗?从上下游企业的低迷,到房价大幅缩水后居民资产的缩水、以房地产为主要抵押物的银行贷款的劣变,还有四万亿刺激后无数盲目涉入房地产的企业风险的频发。
    毋庸讳言,中国经济的房地产化特征已非常明显,房地产化已然是尾大不掉。但是,放任或者任其衰退下滑,显然都不是理性之举。“两会”所释放出的决策层的定调,包括近日住建部和国土部出台的《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优化2015年住房及用地供应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无疑是基于平衡上述两种趋向的考量。
    也许,在当下的经济困境下,继续把房地产当做拉动经济复苏的马,让房地产稳住阵脚,无论从宏观考量、微观考量,还是民生,不失为牵一发而动全局的策略。
    但是,房地产发展经历了近些年的变化,当痛定思痛:问题出在哪里,在哪跌倒在哪爬起,即使要重启房地产这匹马,让它重新抬步、奋蹄,还得先给它来个刮骨疗伤!
    关键是创新调控思维和手段。在调控理念上,要客观定位房地产,把房地产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按照房地产市场运行的规律和周期性特点,适时适度进行调控;而不是把房地产业作为宏观调控的工具,经济一热就控,一冷就放,否则,只会进一步加剧经济的“房地产化”,紊乱老百姓对楼市的预期。在调控手段上,要去行政化,遵循市场运行规律,通过市场手段而非行政性的手段驾驭楼市这匹野马。
    我国房地产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密切。央行要求各个级别银行和公积金管理单位做好住房相关工作,促使居民购买自住房产,使二套房首付四成作为新规定出台,并使公积金加大支持力度。联系之前的部分省市取消双限、降低利息等措施,目标为稳住房地产,从而稳住社会整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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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8: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