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
释义 |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并不是说,行政机关所作出的任何的处罚决定都是合乎法律规定的,如果一旦发现行政处罚的内容并不符合实际,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是可以提出相应的抗辩的,甲亢病的形式很多人并不清楚那么,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一、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当事人对交警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选择两种方式来解决,一种是行政复议,另一种则是行政诉讼。 通常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除了要向受害者赔偿外,交警部门还会根据造成损失的不同程度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所谓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行政处罚多为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证。 如果事故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话,应该怎么办呢?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复议,另一种是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指事故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认为该行政处罚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对于交警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话,当事人可以向该交警部门的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或者是管辖该交警部门的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如果复议机关认为处罚无误的话,就维持原处罚决定;如果经过审查确定有误的话,就应该撤销原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的时间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复议工作由法制部门负责。对各区县交通(巡)支(大)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车管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法制部门或车管所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对各区县交通(巡)支(大)队下属的执勤队及车管所各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各(巡)支(大)队及车管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执勤队及各车管所分所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不收费。 二、申请行政复议应提交的相关证明和材料: (一)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复议机构接待人员当场记录。 (二)申请人对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四)申请人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代理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及有关身份证明。 行政诉讼是指当事人以作出该处罚决定的交警部门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当事人可以在交警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三个月内或者是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我国相关行政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于交警部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话,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进行解决,除此之外也给大家简单介绍了一下行政复议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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