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伤者不出院怎么办? |
释义 | 前几年,兴起一个热词“扶不扶”,关于这个词语的出现,是因为这一社会现象,有很多老人腿脚不方便,偶尔在路上摔倒,会有好心人扶起来但是,也有一些心怀不善的老人,借此就赖上好心帮忙的人。有人说,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同样如此,在交通事故后,有些明明受轻伤的人,仍然赖着不出院,那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交通事故后伤者不出院怎么办? 一、措施 发生交通事故,司机首先要立即报案,包括交警报案和保险报案,以便日后事故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现实中有些伤者借事故借题发挥,意欲获得超额赔偿,因此,肇事者在和伤者调解时,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争取调解结果能获得保险公司认可并签字,若无法调解,让伤者到法院起诉,对于治疗痊愈的伤者主张挂床的误工费等,肇事者可以在诉讼中请求法院调查取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如果现在受害人在身体可以出院的情况下仍不出院,那么责任人可以申请做鉴定,以确定受害人是否可以出院,以及所需医疗等费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车祸赔偿要注意以下事项: 1、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及急救120,以便交警部门查清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双方责任的认定,当事人或委托当时发生交通事故时在一起的人及时向交警部门反映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这样有利于分清双方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保护好现场十分重要,是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责任的关键,不要为了推脱、逃避责任(或者有侥幸心里)破坏现场,甚至逃逸,这样会导致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甚至构成交通肇事罪承担刑事责任。 2、医疗费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例和诊断等相关证据确定。这一规定明确阐明医疗费的赔偿,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供病历、诊断证明及医疗费住院单据,法院才能支持当事人要求赔偿的主张,因此,当事人受伤住院,注意保管好医药费住院费单据、病历、诊断证明,及一日用药明细条等单据。 3、进行伤残鉴定和财物损失评估出院后,当事人身体伤害程度较大及财物受到损失的,要及时到伤残鉴定部门及财物损失评估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和财物损失,便于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支付伤残补助费及财物损失。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先调解,调解不成应及时诉讼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对方不同意调解,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不经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人身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一年,一般从伤害之日起算,如果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将判决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 6、诉讼期间,注意财产的保全提起民事诉讼,要注意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财产,被告车辆投保的,可申请法院查封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金。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诉讼保全措施是原告为了防止被告转移、隐藏、变卖财产的有效措施,可确保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原告及时获得赔偿。 以上,就是关于“交通事故后伤者不出院怎么办?”问题的相关回答,这种现象的发生,使得我们在路上遇到老人摔倒,也不敢去扶,遇到交通事故,逼不得已走开,我们不禁问道,这个社会怎么了,其实,只是我们的思想改变了,但是,我们不应该讲这种方式用到自己的同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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