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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证公证后父母应该如何办理?
释义
    国家在土地使用方面会有一些法律法规,这也就能够要求,凡是有土地使用权的人都应该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公证后父母应该如何办理?根据相关的规定,再一定的程序之后,到有关部门进行相关的费用缴纳,就可以领取土地使用证了,具体看下文。
    一、收费程序
    由国土窗口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开现金解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开缴费票据→国土窗口领取《土地使用证》一、收费程序
    二、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1、土地登记费(苏价涉[1995]155号、苏价房[1999]134号):
    ①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每宗地收10元;
    ②企业、自收自支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 m2(含1000 m2)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③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2500 m2(含2500 m2)经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过5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④城镇私房用于生产经营地土地使用面积在500 m2(含500 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过100 m2以内加收20元,最高不超过200元;
    ⑤城镇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积100 m2(含100 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过50 m2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5元。
    另外对于民房遗留问题,根据淮政发[2003]131号文件:超法定面积135 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
    2、交易服务费(苏价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规不需要进入土地市场交易的,不交纳此费用。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让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积向受让方收取1.2元/m2;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的,向交易双方收取2.4元/ m2,双方各承担一半;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双方收收取1元/m2,,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办件类别
    工作日随到随办
    四、《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材料
    2,审核材料
    3,校准登记
    4,颁发证书
    五、《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材料: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本篇文章已经充分的阐述了,对于我们国家国有的土地使用证的所需的材料,尤其是对于转让等相关的特殊情况,也有了一些相关的举措,而且也就能够充分的解答了土地使用证公证后父母应该如何办理,想知道其他内容,请随时联系我们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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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9: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