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迫交易罪的取证是如何的 |
释义 | 一、强迫交易罪的取证是如何的 强迫交易罪的取证是这样的: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威胁手段、暴力强迫他人强买强卖,或者是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情节严重的行为,只要能够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性的材料都是证据,包括物证、书面证据、证人证言、受害者的陈述、司法机关的勘验等记录都可以算作是证据。 二、强迫交易罪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强迫交易罪量刑依据是: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三、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 强迫交易罪立案标准: 1.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3.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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