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嫌信用证诈骗罪如何判刑,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可以说信用证诈骗是属于诈骗罪当中的一种具体行为方式,但我国却将这样的行为单独规定为一个罪名,即信用证诈骗罪,其实主要就是利用了信用证实施诈骗行为。那么你知道在我国要是行为人涉嫌信用证诈骗罪该如何判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涉嫌信用证诈骗罪如何判刑 1、犯信用证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二、信用证诈骗罪数额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第44条。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进行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凭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001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对信用证诈骗罪的数额,可参照199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即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信用证诈骗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四十五条,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与追诉: 1、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2、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3、骗取信用证的; 4、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信用证诈骗罪是一种智能型犯罪,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的行为人往往具有信用证支付及相关的金融、海运业务等专业知识,他们寻找漏洞,精心策划,到处行骗。因此只有具有相当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才能对其加以防范。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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