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性质是怎样的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性质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一种特殊侵权责任,其性质如下: 1、致害物的特殊性。主要是道路上的机动车辆,它们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它们运行时,对周围环境具有高度危险性。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作业造成损害的,属于特殊侵权责任的范围。故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肯定交通事故的责任是特殊的侵权责任。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出于行为人的过失。道路交通事故中,行为人对事故的发生主观上只能是过失,而不能是故意。 3、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的特殊性。一般民事侵权责任由四个要件构成,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不必由四个要件构成。因一般民事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的违法性和过错组成要件;而特殊侵权行为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组成要件。特殊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与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不同。前者应由法律做出规定,后者一般基于当事人的约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性质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相信您看了上面介绍后,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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