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滥用职权二审出现新证据能改判吗 |
| 释义 |
滥用职权二审出现新证据能改判吗 新证据有机会改判。 根据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构成滥用职权罪,第二审宣判的时候,如果自己的证据能够推翻之前的理论的话,那么自己就能够改判,不是说自己有了证据之后,第二审法院就会进行改判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 随便看 |
- 城中村拆迁时,被拆迁户应该怎么安置
- 城中村拆迁可以要求原地回迁吗
- 怎么查询自己的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之内
- 农村征地拆迁款都包括哪几项,补偿属于谁
- 征地没有给补偿款,该怎么维权
- 旧房改造补偿太低,能不能拒绝改造
- 农村危旧房改造补偿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 旧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是一样的吗,应当如何补偿
- 正常房屋被纳入旧房改造,补偿低,怎么维权
- 农村旧房改造属于征地拆迁吗
- 统一进行旧房改造,有补助吗
- 旧房判定标准是什么,危房改造有拆迁补偿吗
- 2020年农村旧房改造的补贴政策
- 旧房改造应该领补助还是领补偿
- 拆迁时,门面房与普通住宅补偿有什么不同
- 房屋拆迁中什么时候收到评估报告才合法
- 租用的门面房拆迁,怎么补偿
- 怎么判断评估报告是否合法
- 被拆迁人有权查阅评估报告吗
- 在拆迁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有什么要求
- 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 房屋拆迁中,收到评估报告补偿就成定数了吗
- 房屋拆迁时,门面房如何界定
- 房屋拆迁评估报告的有效期是多长
- 评估报告可以拒绝接收吗,会不会影响房屋补偿
- 解勘
- 解放区劳动立法
-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
- 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选举制度
- 解散立宪会议的法令草案
- 解散议会权
- 解离试验
- 解答法律权
- 解约
- 解详
- 解负令
- 解释修正
- 解释冲突
- 解释性发言
- 解释性立法
- 解释性规章
- 解释条款
- 解释规则
- 解释议定书
- 解除
- 解除委托代理
- 解除条件
- 触发水雷
- 触讳
- 言伪疑众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