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总则对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劳动关系是基于合同关系成立的一个关系,合同关系就涉及到合同法的内容,合同法是民法总则的内容之一。那么关于民法总则对劳动关系规定是怎么样的?民法中规定了劳动关系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依法产生的法律关系。 一、民法总则对劳动关系规定怎么样?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1] 。 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 [2] 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 [3]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特征 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4] 2、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4] 3、劳动法适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资企业)。《劳动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4] 认定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 民法总则对劳动关系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合同之后,双方确立了劳动关系,根据订立合同的内容实施权利以及义务,劳动合同在生活中是非常重要的,因此详细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对于我们是有帮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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