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赵某等同时死亡的遗产分割案 |
释义 | 赵-云(男,75岁,妻已死亡)有一子赵-涛和一女赵-波。赵-涛已与刘-资结婚,生有一女赵-雯;赵-波尚未婚配,与父亲一起生活。2002年7月7日,赵-涛与赵-云去探望姑妈赵-雪的途中遭遇车祸,父子俩均当场身亡,经公安机关尸检后亦无法确定死亡先后顺序。赵-云留有遗产8万元,赵-涛夫妻生前共有财产折合人民币6万元。父子俩均未立遗嘱,因此关于遗产分配问题,刘-资与赵-波发生争执。赵-雪赶来奔丧,得知遗产问题,亦要求继承其兄部分遗产。? 【问题】 1?如何确定赵-云、赵-涛死亡时间的先后?为什么?? 2?哪些人有权继承?分别继承谁的遗产?? 3?依照法律规定,各继承人应分别继承多少遗产?? 4?假设尸检后能够确定赵-涛先于赵-云死亡,则如何继承?? 【答案】 1?推定长辈赵-云先死亡。理由是: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 2?赵-波、刘-资及赵-雯享有继承权,姑妈赵-雪没有继承权。赵-波继承赵-云遗产,刘-资和赵-雯转继承赵-云遗产中分割给赵-涛的部分,另外刘-资和赵-雯有权继承赵-涛的遗产。? 3?赵-波继承4万元。刘-资依据夫妻共同关系分得赵-涛继承赵-云遗产4万元中的2万元,其余2万元由刘-资与赵-雯分别继承1万元,而赵-涛夫妻的财产6万元先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由刘-资取得其中的3万元,剩下的3万元再由刘-资与赵-雯分别继承1?5万元,所以刘-资最后所得4?5万元,赵-雯最后所得2?5万元。? 4?赵-涛死亡后,属于赵-涛的个人财产应当为3万元,赵-云与刘-资、赵-雯分别继承1万元。因此赵-云的遗产应为9万元,由赵-波继承4?5万元,赵-雯代位继承赵-云遗产中分割给赵-涛的部分4?5万元。? 【解析】? 本案例中,涉及的问题主要是《继承法》中死亡时间的确定,继承人的确定,代位继承以及转继 承等。关键在于在熟悉《继承法》的规定的基础上细心答题,全面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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