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哪些会造成死刑 |
释义 | 一、故意伤害罪可以适用死刑的情节有哪些 在死刑不能短期内废除的情况下,故意伤害罪作为典型的侵犯身体健康、生命权的犯罪,将仍然适用死刑,以发挥其刑罚威慑力。那么,故意伤害罪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适用死刑?我国规定:“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样的内容,并不能解读具体的标准。结合刑法关于“罪行极其严重”才能适用死刑,司法实践中,以下情况,可被认为“特别残忍手段”,达到适用死刑的临界: 1、长时间暴力伤害折磨,致死人命的; 2、在被害人丧失抵抗、逃跑能力后,仍然故意伤害其特定功能器官的,如割断脚筋、手腕、割人耳鼻等; 3、故意伤害被害人的特定功能器官,造成终生需要特殊护理的,比如挖眼睛、反复伤害击穿耳膜、多次锯割生殖器官、女性乳房等;4、以特定器具多次反复伤害被害人,造成不能恢复的严重功能性残疾的; 5、以火烧、毒药、爆炸、驾驶车辆等危险方式实施伤害,致死人命的;……其中的“严重残疾”,一般理解为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确定,或按照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精神,以1996年《职工工伤与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其中的1-6级。 二、故意伤害罪的减轻情节有哪些 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偏轻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2、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基准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在1—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3、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和解且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在2—5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被害人系轻伤(轻伤偏轻)、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的,可以考虑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4、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5、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较轻的,可以考虑拘役、管制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既有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考虑免予刑事处罚、管制或者拘役。 6、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7、具有坦白、认罪态度较好或者亲属间因家庭琐事而致人伤害的,可以在1—2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 8、具有法定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且得到被害人谅解,若无其他法定从重情节,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考虑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免除处罚;基准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减轻处罚。 9、被告人有2个以上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或虽只有2个情节,其中之一为应当减轻情节的;没有其他妨碍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可以考虑跨法定刑幅度减轻处罚或者适用免予刑事处罚,该情形应由审委会讨论决定。 近年来我国一直在取消刑事犯罪的死刑,对罪犯进行处罚的时候,往往都是少杀、慎杀。对于故意伤害罪,只有在情节及其恶劣的情况下,才会对犯罪分子适用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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