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为您推荐】拱墅区律师 增城市律师 绍兴县律师 天河区律师 丛台区律师 赞皇县律师 滨江区律师 在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大家都知道要处理这个问题需要以下的步骤,民事调解,仲裁,最后诉讼。同时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通常被要求提供证据,即举证环节,在举证的过程中需要有哪些注意的,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什么?今天和法律咨询网的小编来共同看一下吧! 一、举证的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在举证原则方面以“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为主,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为辅。也就是说。在通常情况下,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只要提出了一定主张,该当事人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但是,对有的主张,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对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根据有关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4)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 (5)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 (6)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上述(1)、(3)、(4)、(5)、(6)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 (1)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以及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应当保障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 (2)同等与对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时,与他国公民、组织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诉讼义务。对等原则,是指一国法院在民事诉讼中对他国公民、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法院对该国公民、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加以同样限制的原则。 (3)法院调解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4)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权就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辩论,说明和论证自己主张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反驳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和主张。 (5)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处置自己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6)检察监督原则,是指检察机关有权对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7)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支持受害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通过了解,相信大家都知道了民事诉讼举证的原则是什么,即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管是那个当事人提出了主张,只要是主张了,就得由主张人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也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当然也包括一些其他原则,比如辩论原则,处分原则等等。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够帮到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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