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故意伤害致死轻判的情节有哪些 |
释义 |
一、最新故意伤害致死轻判的情节有哪些?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9、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之规定: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关于故意伤害罪的罪轻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2、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3、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4、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5、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如果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已经导致受害者死亡了的话,在正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也非常大,如果存在着从轻处罚的情节,很有可能是判为死缓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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