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在管辖权异议吗 |
释义 | 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不存在管辖权异议 县级的法院是属于基层法院,如果民事案件是在该县产生的,小涉及到其他县的情况下,是不没有管辖异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都是一个县法院的所有法庭存不存在管辖权异议”问题进行的解答,县级的法院是属于基层法院,如果民事案件是在该县产生的,小涉及到其他县的情况下,是不没有管辖异议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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