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剩余抚养费不给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后剩余抚养费不给该怎么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义务人只是给付了一部分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抚养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21、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如何变更 子女抚养关系确定后,如果父母的抚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者子女要求变更抚养归属的,可由双方协议变更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一般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处理。一般,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支持: 1、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的; 3、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协商好子女抚养费一次性给付的,义务人只是给付了一部分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的抚养费。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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