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哈尔滨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 |
释义 | 对于运输毒品的行为,在我国有几个省市是特别严重的。而这样的行为无疑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的,那么此时就要按照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带来运输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运输鸦片不满一百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七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及其他数量相当的毒品的,每增加0.2克增加一个月刑期; (2)鸦片每增加四克增加一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运输鸦片一百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七克或者其他相当数量毒品;毒品犯罪数量未达到前款规定标准,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毒品案件解释》)第三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节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每增加一克增加一年刑期; (2)鸦片每增加二十克增加一年刑期; (3)毒品数量达到本条第1款规定的标准,同时又具有《毒品案件解释》第三条第二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节之一的,先按本款第(1)至第(2)项的规定增加刑期,然后按照每增加一种情形,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的,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法定刑在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运输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每增加五克增加九个月刑期; (2)鸦片每增加一百克增加九个月刑期; (3)向三人以上贩毒或者三次以上贩毒的,每增加一人或一次,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4)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4.运输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其他毒品达到数量大标准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5.运输本条规定之外其他毒品犯罪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可以按照《毒品案件解释》的规定予以换算后确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运输毒品的; (2)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3)毒品再犯; (4)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犯意引诱、数量引诱情形的; (4)其他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 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此时大家都已经清楚在哈尔滨,关于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吧。其实,我国不同的地区关于运输毒品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都不太一样。要是你想具体了解你所在地区对运输毒品罪的处罚,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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