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建筑工程结算依据是什么 1、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施工合同。 3、工程竣工图纸及资料。 4、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5、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6、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7、投标文件。 8、招标文件。 9、其他依据。 二、建筑工程结算是怎样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 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结算审核的主要内容 1、审核工程量计算; 2、审核直接费定额的套价及计算; 3、审核人工、材料(包括钢材)、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分析; 4、审核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价格; 5、审核结构类型、工程类别的确定; 6、审查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许可证》(外埠施工企业审查《临时取费许可证》)原件情况; 7、审核各种费率(调价)标准、计费(调价)基数及工程造价计算; 8、审核建设单位供料扣款(转帐)及采购保管费分成计算; 9、审核扣除建设单位供料款的工程结算净值计算; 10、审核其它有关工程造价构成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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