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 |
释义 | 热门城市:山东律师?? 淮南律师?? 白银律师 ? 厦门律师?? 惠州律师?? 陇南律师?? 江门律师?? 辽阳律师?? 曲靖律师?? 巴中律师 司法鉴定结论书作为法院审理某些案件的重要证据,很有可能决定了当事人的诉讼成败,所以,司法鉴定结论就显得尤为重要,那对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为了司法鉴定结果可以更加公证,对自己更加有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过程中不要只是单纯地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针对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此外,第28条也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 假若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是,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司法鉴定初鉴定时期,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监督,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结合司法鉴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诉人对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活动进行投诉,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投诉处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诉人,是指认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在执业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被投诉人,是指被投诉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第四条,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级受理、依法查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和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投诉受理范围、投诉处理机构的通讯方式等事项,并指定专人负责投诉接待工作。 第六条,司法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省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工作。 第七条,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监督司法鉴定协会实施行业惩戒;司法鉴定协会协助和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投诉处理工作。 以上就是对司法鉴定不服怎么办的相关资料。对司法鉴定结论不满意时,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对于重新鉴定的结论任然不满意时,就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应,需要注意的是,投诉时需要提交书面投诉材料。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三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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