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案件人证重要吗 《刑事诉讼法》第48条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53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人证是属于证据中的一种,只要是证据,那么就是非常重要的,这个关系到自己会不会坐牢的问题了,除了人之外自己还可以准备物证书证,被害人陈述等,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