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追回遗失物 |
释义 | 如何追回遗失物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312条的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民法典》生效前,按《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关于这样的情况,一般还是和对方进行协商处理比较好,如果说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可能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方还会构成不当得利,这个遗失物本来就是他人的物品,捡到了这个物品之后,自己应当及时的报警处理,然后让警察来帮自己寻找失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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