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以后能转让股份吗 |
释义 | 股权质押以后能转让股份吗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我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中国《公司法》第149条第3款还规定:“公司不得接受该公司的股票作为抵押权的标的。”这里的“抵押权的标的”应当更为准确地表述为“质押权的标的”。 根据中国《担保法》第75条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应是权利质押中质押权的标的。如果公司接受该公司的股票质押,则质押人与质押权人同归于一人。此类合同应包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以及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等。 实际上现实当中股权转让协议往往是股权变动的原因,但不能以股权是否已经变动来判断转让协议的效力,也不能以转让协议已经生效来推定股权已经发生变动。如果在这方面遇到问题需要法律帮助建议咨询相关专业律师,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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