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援助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为您推荐】平陆县律师 白山律师 香河县律师 孝感律师 湾里区律师 武宁县律师 乾县律师 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构申请执行证书,由债权人凭原公证书及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法律援助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下面就跟着小编与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4)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有哪些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3、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4、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三、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的条件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四、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有哪些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2、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3、各种借据、欠单; 4、还款(物)协议; 5、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6、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五、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的条件 1、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 2、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 3、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强制执行公证程序是申请人的主体资格,需要强制执行公证的文件信息等,完成以上程序后应向法院备案处理。当个人利益出现威胁时我们应合理合法的保障自己权利不受迫害,但必须符合正规程序。还需了解更多信息,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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