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形下可以对罪犯减刑 |
释义 |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为了鼓励犯罪分子好好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所以规定了减刑制度,主要按照法院自由裁量权的大小分为应当减刑和可以减刑两种情形,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形下可以对罪犯减刑?另一方面,哪些情形下应当减刑?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减刑制度。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对罪犯减刑 1、“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这些条件规定得比较抽象,我国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这些条件进行了细化。其中: “确有悔改表现”这一条件是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方面的情形:即认罪服法;认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立功表现”指的是具备下列情形之一: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积极的;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事迹的。 2、“立功表现”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①阻止他人实施犯罪活动的; ②检举、揭发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③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的; ④在生产、科研中进行技术革新,成绩突出的; ⑤在抢险救灾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 ⑥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二、哪些情形下应当减刑 “应当减刑”是法院必须对犯罪分子进行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相信我们对减刑制度有了更深的了解。需要注意的是,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的修正规定,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对于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所以认定减刑并非轻而易举,最好咨询专业的刑辩律师,结合自己的具体情况,向法院申请减刑,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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