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怎样的 |
释义 | 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怎样的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以《产品质量法》、《商检法》、《标准化法》为基础建立的。指定的认证机构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具体产品的认证业务,向获证产品颁发CCC认证证书;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对列入《目录》内产品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确保对那些列入《目录》内的产品并且没有获得认证的,不得进入本行政区域内。 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医疗器械产品) 医疗器械产品(共7种)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血液透析装置、空心纤维透析器、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管道、心电图机、植入式心脏起搏器、人工心肺机 乳胶制品(共1种) 橡胶避孕套 可免于办理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范围有哪些?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我国强制性产品质量认证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3)根据外贸合同,专供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对于符合第2、3项,企业可到各直属局或国家认监委办理,符合其它各项的到国家认监委办理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对于该问题答案的整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来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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