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方式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方式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启动方式包括以下几点: 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且具有人身损害事实是该方式的启动前提,启动的主体为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2.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这是指对于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当事人虽然对医疗损害事实及其形成原因、损害程序、医疗过失行为在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序等未能达成共识,但是双方同意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基础上协商解决。 二、医疗纠纷可以报警吗 1.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有上报的义务,但是在某些条件下,医务人员可能会不上报。 2.作为患方及时向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向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投诉,有利于医疗机构及时了解并固定情况,也可以避免事后直接责任医务人员不按照实际情况上报,引起次生的其他纠纷。 3.患方还可以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这样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在第一时间介入,有利于卫生行政部门固定证据,同时也有利于患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尽早处理纠纷。 4.现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大多都设有专门的处理医疗纠纷的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法律网提醒您,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也有利于保留、保存证据。 ![]() 三、医疗事故中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中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或推定过错原则。归责原则是确定行为人民事责任的理由、标准或根据。归责原则是由社会经济生活条件为基础的法律上用以确定行为人责任的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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