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应当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应当如何办理 国外的中国公民离婚应当如下办理: 协议离婚: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经过离婚冷静期,申请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开庭。 二、协议离婚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 (3)香港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4)澳门居民:澳门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5)外国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协议离婚本人要去吗 协议离婚本人要去。法律网提醒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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