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拟写诉状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
释义 | (四)事实与理由:“事实”是指被告所侵犯原告权益的行为过程和证据:“理由”是指诉讼的法律根据。一般先写事实后写理由,也可穿插起来叙述。如是继承案件,应写明被继承人去世的时间、生前户籍所在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以及遗产的范围和数据等。事实经过和诉讼理由,要简明扼要、实事求是,不得有谩骂污蔑对方的言词。(五)尾部:写明受诉人民法院名称,具状人(起诉人)姓名(盖章),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具状的日期。“附项”部分写明诉状副本件数(按被告人数)、物证、书证件数,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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