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期羁押有哪些情形 |
释义 | 对于羁押,我国是有严格规定的,一般不能超过2个月,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最长不能超过7个月。实践中,有的司法工作人员往往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超期羁押,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超期羁押有哪些情形。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根据小编的介绍,相信现在大家应该知道超期羁押有哪些情形了吧。实践中,要是存在超期羁押的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可以聘请法律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为你提供法律服务,我们会最大限度的帮助你维护权益。 ?怎么计算延长羁押期限 ?哪些情形可以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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