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倒卖文物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
释义 | 近年来很多犯罪分子大肆的走私我国的文物,致使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遭受到了不少的损失。其实在我国对于倒卖文物是可以依法进行处罚的。那么在我国倒卖文物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呢?法律咨询网小编将为大家做出介绍,希望大家可以在进行了解以后,严格的抵制倒卖文物的这种行为。 一、倒卖文物罪怎么样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倒卖文物罪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在我国的内海、领海倒卖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属于本罪与走私文物罪的法条竞合,应以走私文物罪定罪处罚。 (2)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倒卖给外国人,属于本罪与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法条竞合,一般应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一赠送珍贵文物罪,但情节特别严重的,应以倒卖文物罪定罪处罚。 (3)倒卖文物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倒卖珍贵文物的;倒卖文物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倒卖文物数量较大或者次数较多的;造成文物流失难以返回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4)本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其中单位既可以是无文物经营权的,也可以是有文物经营权的。主观方面须具有牟利的目的。至于行为人实际上牟利与否,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倒卖文物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行为人须有倒卖文物的行为,才会构成倒卖文物罪。此处,须注意两点: 其一,须有倒卖文物的行为。所谓倒卖文物,是指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规,倒手买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具体表现有二: (1)无权经营文物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收购或者销售文物; (2)经国家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 其二,倒卖的对象限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即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允许个人和未经批准的单位非法经营的文物,包括一、二、三级珍贵文物与禁止经营的一般文物。倒卖不属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不构成本罪。 倒卖文物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本罪。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倒卖珍贵文物的;倒卖文物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倒卖文物数量较大或者次数较多的;造成文物流失难以返回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在我国的内海、领海倒卖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属于本罪与走私文物罪的法条竞合,应以走私文物罪定罪处罚。 上述的资料当中,针对倒卖文物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为大家做出了详细介绍。可以看出在我国,如果行为人有倒卖文物的行为,并且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话,就已经构成了倒卖文物罪。国家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量刑,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在倒卖文物的时候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我国文化遗产的流失,更会使自己触犯国家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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