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0年高温费是多少? |
释义 | 随着人口逐步增多,温室气体排放量也相应的逐年增多,温室气体导致全球变暖,所以在夏季时,温度非常的高。很多地区,在酷暑炎热的时候,会给员工一定的补贴。但是对于高温津贴,不同的地区因为有差异,所以补贴费用的标准也不同。那么2018年高温费是多少? 一、2020年全国各地高温补贴标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在2012年联合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补贴制度。《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不同地区的高温费标准是不同的。 山东 山东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浙江 浙江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江西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天津 天津发放时间:每年6月到9月; 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广东 广东发放时间:6月至10月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如果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按每人每天6.9元计算。 陕西 陕西每天10元。 北京 北京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海南 海南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河南 河南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湖北 湖北发放时间:6、7、8、9月; 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福建 福建发放时间:5-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8—10元标准发放。 青岛 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四川 四川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高温补贴 重庆 重庆发放时间:每年5-9月份;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上海 上海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标准为每月200元。 江苏 江苏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新疆 新疆发放时间:6-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贵州发放时间:6-9月; 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宁夏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安徽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吉林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云南发放时间:6月至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甘肃发放时间:7-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湖南 湖南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发放时间:从7月1日起到9月30日止。 河北 河北发放时间:6月-9月份; 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广西 广西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 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内蒙古 内蒙古发放时间:未设定; 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辽宁 辽宁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元。 山西 山西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二、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2016年6月12日,进入6月不少地区迎来夏季高温期,高温津贴也进入发放时间。记者注意到,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津贴发放标准。[1] 三、高温津贴产生背景 每到夏季中国各地均出现高温。 工人冒着酷暑作业 根据医学常识,气温超过37℃时,人长时间在户外劳动或处于酷热之中,极有可能中暑,严重时还会威胁生命。虽然许多人可以在空调房里办公、在家避暑,但仍有相当数量的劳动者或因职责所系、或因生计所需而直面户外高温。在如此高温天气中,爱心与理解,以及政府部门能否给劳动者及时送去足够的关怀就显得格外重要。 酷暑下工作的工人。在高温下的作业者进行一定的关怀,是十分有必要的。劳动保障部门表示,高温下工作应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列入最低工资中。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当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企业应依据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内容,视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但目前有个别企业在发工资时虽然名义上发放了高温补贴,但却将高温补贴金额计入最低工资中,侵害了职工利益。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高温补贴费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给员工的补贴费用,单位不能用水或者是饮料代替,更不能不给高温补贴费。如果单位不发高温补贴费的,员工可以依法到相应的机关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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