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劳动关系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为您推荐】泽州县律师 ? 新安县律师 ? 荔蒲县律师 ? 瑞安市律师 ? 东山区律师 ? 城北区律师 ? 金山区律师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的法律对其有特殊的规定。劳动关系并不是只有一种,在现实中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种类。今天法律咨询网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说明我国劳动关系有哪些。欢迎通过阅读下文了解。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 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 (1)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形式。 (3)放长假的形式。 (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 (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3、按用人单位性质分类,可分为: (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 (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 (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4、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 (1)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 (3)非法劳动关系,如:招用童工和无合法证件人员;无合法证、照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等情形。等等。 二、劳动关系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作事件、休息时间、劳动报酬、劳动安全、劳动卫生、劳动纪律及奖惩、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形成的关系。 2、此外,与劳动关系密不可分的关系还包括劳动行政部门与用人单位、劳动者在劳动就业、劳动争议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关系。 3、工会与用人单位、职工之间因履行工会的职责和职权,代表和维持职工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关系等等。 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劳动关系按照不同的方式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但无论是哪种劳动关系,本质上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否属于派遣劳务,双方在产生纠纷时,都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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