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失踪多年离婚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方失踪多年离婚如何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本节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在法院规定的开庭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 以上就是一方失踪多年离婚如何办理的内容,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若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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