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吗 |
释义 |
一、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吗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为: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理解时应注意: (1)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 (2)过失行为或意外事件导致被继承人死亡的,不丧失继承权; (3)不以剥夺生命为目的的故意伤害行为等,不丧失继承权; (4)只丧失对被害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不丧失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理解时应注意: (1)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目的是争夺遗产,如为其他目的或动机,不丧失继承权; (2)杀害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不丧失继承权。 3、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理解时应注意: (1)被遗弃的须是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2)继承人须有尽扶养义务的能力; (3)虐待被继承人须具备情节严重,才丧失继承权。司法实践中,一般从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社会影响等方面来认定情节是否严重。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理解时应注意: (1)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须是法定继承人实施,如果是非法定继承人实施的,则不能剥夺其继承权; (2)须情节严重。司法实践中,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情节严重。 二、继承权丧失的特点 继承权丧失有以下特点: 第一,继承权丧失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无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都丧失继承权。 第二,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所以丧失继承权是一种民事制裁。 第三,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必须符合《继承法》第7条规定的条件。公民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不能随意剥夺,只有公民有《继承法》规定的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严重不道德的行为才丧失继承权。 第四,继承权丧失仅具有相对性 也就是说丧失继承权并不意味着继承人从此失去了对一切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仅仅是丧失了对特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因为继承权本身是个相对的概念,即只存在对某个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存在对全体被继承人的总的继承权。继承人对某个被继承人有依法应丧失继承权的行为时,仅丧失对该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影响其对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某人故意杀死了父亲,便丧失了对其父的继承权,但他仍有权继承其母亲和妻子的遗产。 三、继承权丧失的法律规定 《继承法》 第七条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是会丧失继承权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丧失继承权。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