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报吸毒要有证据吗 |
释义 | ?一、举报吸毒要有证据吗 是需要证据的。1、首先举报的应当是事实,而不能是主观臆断的事情,也就是说举报人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要负责,对于吸毒,只要举报人亲眼看到他人吸毒或正在准备吸毒的行为即就可进行举报。2、举报材料本身就是证据的一种。3、举报内容的合逻辑性是举报能否被受理的根本!对于亲眼所见的举报事实,接举报单位一般都会受理,对于道听途说的违法事实,要经过调查研究后才能决定是否要受理。4、另外接举报单位对举报人是否具有与举报事实相适应的行为能力也会进行判别。 二、吸毒是一般违法还是犯罪 吸毒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被抓到后,面临罚款、拘留,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 片不满200克、海 洛 因或者甲 基 苯 丙 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 药品、精神 药品的。 三、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35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款规定,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加重处罚事由 犯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多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的;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使他人形成毒瘾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等。 从重处罚事由 引诱、教唆、欺骗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是本罪的从重处罚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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