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
释义 | 热门推荐:????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争议????劳动关系????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终止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或约定的情形,但对此,我国法律中也是规定了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况,以此来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究竟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不得终止?下面,就让法律咨询网小编来为您做介绍吧。 一、哪些情况下劳动合同不得终止 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伤害,也没有被依法追求形式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二、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只有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当事人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2)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劳动合同还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1)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被撤销,职工由劳动主管部门另作分配,企业与职工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 (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依据《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宣告破产。企业宣告破产,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非法招收职工,一经发现,必须进行清退,随之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既然是法律中规定了劳动合同不得终止的情形,那么要是单位还一意孤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该行为就是违法的,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你可以到我们法律咨询网站的其他栏目进行深入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盐城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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