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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债权是什么
释义
    所谓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对于破产人所享有的可以依破产程序而公平受偿的一种普通债权。由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在破产清偿程序之外优先受偿,故不属破产债权范畴。破产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一项最主要的债权。能否通过破产程序的启动,公平满足破产债权的清偿要求集中体现着破产制度建立的主要目的。
    相关知识:一、对破产企业员工的后果
    1、对破产企业有关人员的效力。自人民法院受理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2、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后果
    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一般职工的效力,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职工成为失业人员,有权依据的规定,优先获得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
    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后重新自主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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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