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权可以对抗破产清偿吗 |
释义 | 质权可以对抗破产清偿吗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是按一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的,质权是属于普通的债权,并不能对抗破产清偿的顺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五十九条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质权可不可以对抗破产清偿”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是按一定的清偿顺序进行清偿的,质权是属于普通的债权,并不能对抗破产清偿的顺序。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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