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无效劳动合同能赔偿吗? |
释义 | 一、签了无效劳动合同能赔偿吗? 签了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显然是需要赔偿的,根据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违反 劳动法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了无效的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法》第97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两种: (1)在劳动合同订立后但未实际履行前.合同全部自始无效;但如果只是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的约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应只限于该违法部分无效,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雇员如已开始工作.劳动合同因诈欺、胁迫而撤销时,不应使撤销的效果溯及既往。 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当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因无效劳动合同给一方当事人造成实际损失时,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赔偿。如用人单位使用造成其伤残的,用人单位要对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双方对劳动合同的无效都有责任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赔偿情况 (1)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28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根据2001年4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第1款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2)赔偿损失 根据1995年5月10日劳动部发布的《违反 劳动法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的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了无效的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如下: ①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②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③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④造成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⑤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者也用人单位签订了无效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事实,就必须由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另外,如果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效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遭受经济损失的,还需要对劳动者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具体情况应当以司法判决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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