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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内蒙古临时参议会
释义

内蒙古临时参议会

中国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领导建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域最高权力机关。1947年4月在王爷庙 (乌兰浩特) 召开的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由蒙旗及其他民族人民选举参议员组成,再由参议员选举正副议长和驻会参议员。任期3年。主要职责是:监督政府执行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施政纲领与决议及临时参议会作出的决议;准备正式内蒙古参议会的选举工作;办理并召集参议会临时会议;听取自治政府工作报告。闭会期间以内蒙古自治政府为最高行政机构。规定参议员名额在99至121名之间,其中应有适当名额的汉、回等各族参议员。它是中国最早的民族区域内的权力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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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