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 |
释义 |
土地在中国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财产,任何企业和个人都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如果企业出资土地,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只有企业先从国家手里以土地出让的方式先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才可以根据流程对获得使用权的的土地进行出资。那么,有哪些是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呢?下面请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作详细解答。 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情况 1、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然认定未出资,对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外承担责任,对公司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然应认定未出资,对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外承担责任,对公司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的,未交付公司使用也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的,当然应认定未出资,对公司的债务在未出资的范围内对外承担责任,对公司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已经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但未交付给公司使用,出资人以前款规定的财产出资灭失的,按照1执行。 5、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诉讼期间又未办理过户的,当然应认定未出资。 中国是一个土地国有制国家,从国家出让了土地的使用权,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出资后,需要详细了解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变更的相关条件和政策,及时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变更登记,才能够避免出现像土地使用权出资未变更的这些情况!如果不清楚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变更情况的可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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