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的有效范文是怎样的? |
释义 | 自书遗嘱是立遗嘱人在世时,对自己的遗产和未尽事宜进行分配和安排的书面材料,在现实中,有些国人因为碍于面子和忌讳,在生前没有留下遗嘱,导致死亡后家人因争夺遗产而反目的案例时常可见,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书遗嘱的方式,那么,自书遗嘱的有效范文是怎样的呢? 一、自书遗嘱的范文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一、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某市某街某号的×平方房产×处(评估值××万元);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股票××,分别为××、××、××,各××股(去世当日市值××万元); 4、银行存款××元,存于××银行××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帐号为:……; 5、家具及家用电器,……(列举并注明产品品牌、规格等),价值共计××万元。 7、…… 二、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2、…… 三、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父母××、××继承。 2、汽车由儿子××继承。 3、股票由妻子××继承。 4、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5、存款归还我对××的债务后,由女儿××继承。 6、骨灰由女儿××负责保管。 7、……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二、自书遗嘱的相关法律规定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全部内容,并要有签名和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由谁继承,继承多少,由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决定。公民所立遗嘱必须具备以下五个条件才合法有效: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遗嘱能力;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该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作出的意思表示为准;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须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遗嘱内容主要是三个方面,首先是列明所有的财产,其次是债务情况,最后明确处理意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书遗嘱可以预留多份,以最后的一份为有效,同时,经过公证的自书遗嘱比没有经过公证的、即使是最后一份遗嘱更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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