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的什么? |
释义 |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是指的什么? 产品质量义务是指产品质量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为一定质量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质量行为,以满足对方利益需要的责任。 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2,生产者应当遵守《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标识的规定。 3,生产者应当遵守《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包装的要求。 4,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5, 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6,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7,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产品质量义务的类型 (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生产者对产品内在质量的担保义务 2、生产者的产品标识义务 生产者必须保证其产品及其包装上的标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义务。 3、生产者必须遵守法律对特殊产品包装要求的规定 4、生产者的不作为义务 (1)不能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址、厂名。 (3)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4)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2、销售者应当保持进货产品原有的质量 3、销售者应当履行产品标识的义务 4、销售者的不作为义务 (1)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 (2)不得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 (3)不得伪造产品,不得伪造和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4)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5)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三、产品质量责任区别 1、法律责任的形式不同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合同法》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产品质量责任形式。产品责任的形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2、赔偿范围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限于因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产品本身的损失以及消费者因此而产生的运输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为因产品存在缺陷而造成的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失,不包括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应由消费者另行向责任人主张产品质量责任。另外,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赔偿范围,而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则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3、归责原则不同 产品质量责任为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只要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可抗力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事由。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因人而异,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而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过错责任的一种)。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无论是否有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严格责任并非绝对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表现为: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推定销售者对此有过错,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如果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向生产者追偿。 4、诉讼时效期间不同 《民法通则》规定,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依据该规定,因质量不合格而产生的产品质量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依据该规定,产品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综合上面所说的,产品质量义务对于我们生产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只有拥有合格的产品质量才能赢得消费者的放心,因此,在质量方面我们一定要严格的把关,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做事,这样才不会承担任保的法律责任,从而也让自己的公司越做越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