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诉案件多少天内受理 |
释义 | 自诉案件多少天内受理 《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法院受理刑事案件的时间,一般推断,收到案件即受理(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 如果是检察院移送至法院的刑事案件,没有“受理”这一说。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所以,检察院移送至法院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法院的程序是:先审查相关材料,然后决定开庭审判。 如果是自诉案件,有“受理”一说,但没有规定受理的期限,一般是受案即受理。 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自诉案件法院受理是会有规定的时间,如果过了时间法院还没有进行受理,原告是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或去法院询问具体的原因。自诉案件长时间不受理原告在这时候该怎么做,想要详细了解并给自己提供支持的人可以在线询问法律咨询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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