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公证书时间期限是怎样 |
释义 |
一、放弃继承公证书时间期限是怎样 继承遗产公证书直到遗产继承完毕就失去法律效力了。根据《继承法》,办理必须: 1、继承人应亲自到场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亲自到办理《放弃声明书》或提交住所地的《放弃声明书》原件; 3、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出具《死亡单》原件; 4、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产证》原件; 5、继承按遗产总额2%收费;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您父亲)户籍所在地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二、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遗嘱的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项: (一)遗嘱人及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人与受益人的关系; (三)所处分的财产的名称、数量、地点等; (四)对财产的分配和有关事务的处理决定; (五)如果有遗嘱执行人的还应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六)遗嘱制作日期和遗嘱人本人签名或盖章或按指模。 公证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询问当事人、作必要的调查了解之后,如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即可出具遗嘱公证书。 继承遗产,相对的要承担当事人的债务。遗产并不是说非要继承的,可以不用继承。不过要继承遗产的时候,需要提供很多资料,如果资料不齐全的情况是不需要继承的。对遗产继承不懂的,也可以先提前打电话对相关事情进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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