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手后可以索要分手费么? |
释义 | 【为您推荐】化州市律师 ? 竹溪县律师 ? 从化市律师 ? 锦江区律师 ? 舒城县律师 ? 喀什市律师 ? 安化县律师 ?? 有的人在分手的时候,认为对方耽误了自己的时间,造成了青春方面的损失,因此会要求对方支付分手费。那么男女分手后可以索要分手费吗?我国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法律咨询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手后可以索要分手费吗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因为毕竟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2、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分手费”没有法律依据就不可能得到法律支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收集什么证据来证明其“违法”。 同时,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所以,从法律层面上讲,如果不是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或者合法的赠与关系、债务债权关系等,在分手后索要分手费是不合法的,尤其是与与有配偶者同居,破坏他人家庭,而后索要分手费的,更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3、索要“青春损失费”同样没有法律依据另外,法律上也没有所谓的“青春损失费”,所以同居一方向另一方主张 “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不能得到法律保护。虽然有可能在感情存续期间写过欠条,但实质上也不存在借贷关系,也就是说,欠条往往是“有名无实” 的,是无效的。 如果实在不得已或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况下写下支付“青春损失费”欠条的,依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的意思表示是无效的,是可以变更或者撤销的。到法院打官司也很难得到支持。 4、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情况予以判断如果是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但是,对于其他的所谓“分手费”、“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等等费用,都属于私下的约定,在法律上并没有依据,所以如果闹到法院打官司是很难获得支持的。以上就是关于“分手后可以索要分手费吗”、“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相关问题的介绍, 二、分手协议有效吗 恋人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不受《婚姻法》调整,那么其所签订的分手协议是否就受《合同法》调整呢,分手协议有效吗?答案应视分手协议的内容而定。 总体来说有一个原则:涉及身份关系的部分无效,涉及财产内容的部分有效分手协议是双方解除恋爱关系的协议,本质上属于身份关系。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双方分手协议中关于确定恋爱关系或解除恋爱关系等的协议内容是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的。因此,分手协议中相关的内容对当事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分手协议中涉及到财产内容以及财产关系等因不属于身份关系的范围,所以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约定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那么协议中的这部分内容是有法律效力的。 通过上文的的介绍,我们知道,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并违反社会道德,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但是如果是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分割或经济补偿,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判断。不过要是当事人自愿的话,则也是可以索要分手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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