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后公司签署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 |
释义 | 一、公司注销后公司签署的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合同法》、《民法总则》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公司注销后其法人资格消失,所以签署的仲裁条款是无效的,但如果公司是以合并的方式注销的,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所以仲裁条款还有效,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注销需准备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原因之一并依法完成清算、注销登记的,法人终止: (一)法人解散; (二)法人被宣告破产;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法人终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公司注销后其法人资格消失,所以签署的仲裁条款是无效的,但如果公司是以合并的方式注销的,公司的权利义务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所以仲裁条款还有效,由合并后的公司承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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